政府融资平台骗取贷款罪:法律边界与风险防范指南
近年来多地曝出政府融资平台违规套取银行贷款案件,本文深度解析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,揭露虚构项目、重复抵押等常见手法,结合《刑法》175条及司法解释,探讨金融机构如何识别虚假材料、防范系统性风险,并剖析政府平台融资合规转型路径。
一、什么是骗取贷款罪?法律怎么界定
先说说这个罪名的法律依据吧。《刑法》第175条明确写着,只要是用虚假材料骗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,给人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就构成这个罪。这里有个重点——政府融资平台虽然是政府背景,但只要符合这个要件,照样要被追责。
比如去年某市城投公司被查的那个案子,他们用同一块土地在3家银行重复抵押贷款,结果资金链断裂还不上钱,最后负责人被判了五年。这说明法律面前政府平台也没特权,关键看有没有实质性欺诈行为。
二、政府平台骗贷的5种典型手段
根据公开的法院判例,我整理了几个最常见的手法:
1. 虚构基建项目:申报材料里写新建高速公路,其实项目压根没立项,批文都是PS的
2. 重复抵押担保物:把已抵押给A银行的土地证,换个评估报告又抵押给B银行
3. 虚增项目资本金:30%的自有资金要求,通过过桥资金制造流水应付审查
4. 伪造财政承诺函:私刻财政局公章出具虚假还款承诺
5. 资金挪用:贷款名义是棚户区改造,实际转手投了房地产

三、金融机构踩过的那些坑
银行也不是傻子,为什么还会中招呢?跟某股份制银行风控主管聊过,他说政府平台项目有两大陷阱:
第一是过分相信政府信用,觉得有财政兜底就放松审查。结果某县级平台爆雷时,当地财政负债率早超400%了,根本兜不住。
第二是抵押物估值注水,特别是土地评估价能比市场价高出两三倍,等真要处置时根本卖不动。
还有个典型案例,某融资平台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同时质押给5家机构,这种无形资产的权利边界很难查证,等违约时才发现早就被抵押N次了。
四、如何识别防范骗贷风险
说点实在的防控建议吧。金融机构至少要做好这三步:
1. 穿透核查项目真实性:别只看红头文件,要实地查验施工进度,比对发改部门官网的立项信息
2. 建立抵押物动态监测:接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实时查档,对存货等动产安装GPS监控
3. 资金流向追踪:要求开立共管账户,每笔支付提供对应合同和发票,防止挪用
记得某农商行有个狠招——他们要求平台公司高管签个人连带担保,结果还真拦住了两起骗贷企图,毕竟没人愿意拿自家房子赌。
五、政府平台融资的合规出路
其实国家早就给指了明路。2023年财政部62号文明确要求,政府平台转型必须做到三个切割:
• 切割与财政的担保关系
• 切割公益性项目融资
• 切割存量隐性债务
现在合规的做法是发行政府专项债,或者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。像东部某开发区做的智慧园区项目,就是通过使用者付费模式实现市场化融资,既合规又能持续运营。
说到底,政府平台和金融机构都得转变思路。平台要练好市场化运营的真本事,银行则要抛弃"政府信仰",老老实实按商业原则做风控。毕竟法律利剑悬在那儿,谁违规谁就得付出代价。
